老文我的童年


我的乳名就叫公主,出生在高干家庭,爷爷爬过雪山,走过草地。我父母都是军人,自我记事时,爸爸就是军队院校的团职教员,妈妈是军报记者在外地,一年能回家一至二次,虽然爸爸每周都回家,但平时在家就我和爷爷,还有刘叔叔和陈姨在一起生活。刘叔叔是爷爷的秘书,陈姨是我家的保姆。爷爷识字不多,传阅的文件之类的东西,刘叔叔就给爷爷念。日常生活和起居就由陈姨负责。由于父母不在身边,加之我又是独苗,爷爷对我倍加疼爱。当时商品还没有现在这么丰富,粮食、油肉等还是凭票供应。好多人家孩子多,粮食不够吃的。而我家,爷爷是吃特供的,包括烟、酒、饼干、糖果、茶叶当时都供应。自然饼干之类的东西,就全部归我了。记得我有个铁的饼干筒,往往还没有吃完,刘叔叔就又拿来新的了。我的户口在地方,粮本、副食品本,都送给了陈姨家里,那时给他人粮食、食油比给钱都贵重,就算你当时有钱,你没有粮本照样也买不到粮食。陈姨有7个孩子,粮食不够吃的,4男3女,大女儿迎春,比我大一岁,她和我同年级上学,排行老四,还有一弟二妹。陈姨24小时在我家,有时周末回家看看,家中的弟弟妹妹就由她照顾。也许隔辈亲的缘故,爷爷从没有对我发过火,真是溺爱有余,而管教不力。娇生惯养使我从小就养成任性、刁蛮的坏脾气,只知道颐指气使、肆无忌惮,毫不理会他人的感受。刘叔叔和陈姨就更不用说了,他们更是唯命是从,视我为掌上明珠,擎在手里怕摔着,含在嘴里怕化了。三个大人都围着我转,爷爷生活上还什么都不管。并且,比较封建,他自己的事情基本不用陈姨做,陈姨的主要任务就是看护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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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爸爸说,我自三周岁就由陈姨带,并吃过陈姨的奶,那时,陈姨刚生完老儿子54天(当时的产假就是54天),就到我们家工作,奶棒的特厉害。陈姨就让我吃,开始可能是为了缓解陈姨的不适,后来我就离不开陈姨的奶了,牛奶坚决不吃了,喝了牛奶就吐出来,那时牛奶也不是随便供应的,百姓订奶要凭着妇产医院等的证明方可。刚上小学时,我放学回来还缠着陈姨吃奶,可能直到上了一年学后才渐渐的不吃了。这件事我印象不太深,都是后来听大人们说的。陈姨始终把我当做小孩看,她给我洗脚、洗衣服、刷鞋,我从没有觉得异样,感觉是应该的,她就象我自己的妈妈。记得我上四、五年级的时候,那时穿白力士胶鞋、呢绒袜,活动也多,白鞋特容易脏,即使是不脏鞋也有味,脚特别臭。陈姨每天给我刷鞋,三双白鞋轮换着穿,一双鞋决不让我穿两天,所以我的鞋永远是最干净、最白的。睡觉前,陈姨总是把洗脚水调的不凉不热,端到我脚下,我那时或是看书、或是玩娃娃,即使是什么也不干,我自己也不洗脚,陈姨也不用我洗,说我自己洗不干净。她拿起我脚,脱掉袜子,就把我脚放到盆里,温暖的水浸泡到脚腕,粗糙的大手,将我的脚握在手心里,轻轻地揉搓,舒服极了,我的脚很小,就是现在来看,与我的个子相比,也是较小的脚了。现在我的脚也比那时的脚嫩多了,那时,我整天跑跳不闲着,当然也不知道爱护脚了。然而比其他孩子的脚自然是细腻许多。陈姨每个脚丫子都给我非常仔细地搓一遍,洗完后还要闻一闻,检查一下洗没洗净,如果还有味,就再打一次香皂,直到洗净后,在用水净出来,亲一下说:“好了,这回不臭了,喷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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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我躺下后,就拿起指甲刀,替我修剪脚趾甲,陈姨总是把我的脚趾甲修剪成半圆的,不长不短,即光滑又漂亮。有时爷爷也会拿起我的小脚丫子亲一下,说:“嗷,太臭了,不臭爷爷今晚上就吃了。”我总是擎着脚,扎煞着脚丫子说:“你吃,你吃吗!”非要爷爷把脸贴在我脚上,张开嘴咬一下我的脚趾头,或者用胡子扎我的脚心,痒的我“咯…咯”直笑。夏天很热的时候,晚上一点风也没有。那时没有空调,电扇也不多,家里唯一的一台老式台风扇放在爷爷房间里,我热的睡不着觉,陈姨就坐在我床边,给我打扇,直到我睡熟才离开,我睡了一会又热醒了,就再喊陈姨过来打扇,也不知道折腾了多少遍才睡到天亮。
有一次,睡觉时脚贴到蚊帐上了,陈姨没有看到,脚趾肚让蚊子叮了一口,我不知道各位是否有体验,简直是奇痒难忍,肿的红红的,给我痒的都哭了,陈姨听到后,跑过来心痛不已,把我的脚趾含到嘴里,用力的吸,可能她是想把毒吸出来吧。也不知道真的是把毒吸出来了,还是其他什么原因,反正是不痒了,并且好舒服。此后,我甚至有意将脚伸到蚊帐外面让蚊子咬,几次以后被陈姨发现了,问我:“为什么?”童年的我,还不会撒谎,就如实向陈姨说了。陈姨说:“傻孩子,你喜欢就对陈姨说,何苦受那种罪。好了,以后不许了,陈姨给你亲脚丫子,快睡吧。”
自此以后,陈姨总是一边给我打扇一边含着我的脚丫子亲吻,直到我睡熟了才罢手。无论春夏秋冬,陈姨从没有间断过,服伺我躺下后,就会主动捧着我的小脚丫子亲吻起来,直到哄我睡熟为止。冬天她怕我冷,就掀开被角把头伸到我脚下的被里,我的两只脚踩在她温暖的脸上,脚丫子被她轮流地吸着,很快我就睡着了。也许就是自那时起就养成了喜欢让别人亲吻我的脚丫子的习惯。就是现在晚上睡觉,如果没有人亲吻我的脚,没有人守护在我身边,我也很难入睡。长这么大还从没有自己剪过脚趾甲,没有自己洗过袜子,擦过鞋油。就是自己洗脚、穿袜的次数也不多。我生活自理能力确实很差,甚至不知道现在的丝袜是无跟的。有一次,出差到外地,早晨起来打开一双新丝袜,穿时才发现没有脚跟,心里还直埋怨使女给我拿了双坏袜子。这也是我请贴身保姆,不用她干任何家务的原因,我不在家她就休息,家务活有钟点工干。我到家她就开始工作,必须形影不离的在我左右,替我做一切,即使我睡觉了,也要在我床边值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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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童年金莲公主二、虐待虐待他人也是那时形成的。前文已经说了,我是独苗。儿时的我,没有玩伴。在学校里,因为我学习成绩好,当然,这应当归功于刘叔叔,自小学到初三,刘叔叔就象我的家教一样,陪伴着我学习。我还是班长,好多同学都舔慕我,争着和我玩,跳皮筋别人输了要抻皮筋,而我就不用,我永远是救人的,只要跳就行了。然而回到家里,就没人玩了,同学们不敢到我家玩,陈姨又不许我出去。寂寞孤独的我无所是从,整天找茬,这样不好,那样又不对,做了米饭要馒头,做了馒头要米饭。菜咸了,汤淡了,总之没有满意的时候。爷爷特供的食用油是玉米油,百姓吃的是粮站供应的豆油,我家炸过两、三次东西的油是不要的,陈姨总是悄悄的拿回家,给家人们吃,爷爷从来不管这些事,而我那时就不许陈姨拿,倒掉也不给。陈姨当时让我气得,可拿我也没有办法,我非让她当着我面把不要的油倒进下水道里。那时的我,反叛性特强,谁的话也不听。爷爷说:“是不是把孩子闷的,在家也没有人玩,让她出去玩一会吧,跑一跑就好了。”然而,陈姨又不敢单独放我出去玩。无奈之中,想起让她女儿来,就跟爷爷说了,爷爷自然同意,并说:“让你姑娘也住这里吧,也不是没有地方住,这样她俩也有伴了,一起玩,一起上学。”就这样,陈姨把她大女儿——迎春,领来陪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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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的我,真是闺房中的小姐。自迎春来后,就和我的丫鬟一样,听我的使唤,受我的呵斥,做我的出气包。我上学不用背书包,在家写完作业不用收拾,连铅笔都不用刻,所有的一切迎春都会给我做好。在学校里,我的鞋带开了,或者是鞋里进了沙子,都是叫迎春替我做,同学们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,还以为是迎春舔慕我呢。俩人同时在家写作业,我写完一个本,要换另一个本继续写,书包就在我眼前,自己不动手拿,叫:“迎春,给我拿本来。”迎春放下正在写的作业,起身给我找出本来,放到我面前,刚要坐下写作业。“打开本了吗?真笨,什么都不会干。”迎春只好再起来给我把本打开,甚至要把笔递到我手里,看着我开始写了,才敢重新坐下写作业。
一起玩耍的时候,迎春永远都是吃亏的。跳皮筋一面系在树上,一面由迎春拽着,我只管自己跳,直到筋疲力尽才停下,坐在院中早已准备好的椅子上,快叫你妈拿水来,渴死了。她就会乖乖地跑去,让陈姨倒水后,给我端来。我接过水来,边喝边说:“鞋里有沙子。”她就蹲下给我脱鞋倒沙子,而后再会给我穿好,系上鞋带。在一起玩的时间长了,没有不打架的。虽然她很能迁就我,但和刁蛮任性的我在一起,打架总是不可能避免的。然而,我俩打起来,无论谁是谁非,陈姨总是打迎春一顿,并骂她不懂事,有时陈姨气急了,还不给迎春饭吃。让她给我下跪,并把笤箸疙瘩递给我,让我自己打迎春解气,直到迎春向我道歉讨饶,给我消气、哄乐了,才算完事。每次打迎春我都能很快消气了,甚至心中还有些暗暗窃喜,看到违背我的人受到惩罚,自然就高兴了,心想看你还敢不敢不听我话了。如此以来,只要我说:“我告诉你妈去。”迎春就吓的屁滚尿流的,无论我要求她做什么她都乖乖地做。就是我上了大学,她陪我读书那四年里,也从不敢反抗我的任何指令。无意中听到陈姨说,迎春在家里能给弟弟妹妹洗脚。晚上陈姨端来洗脚水给我洗脚时,我就不让陈姨洗,非让迎春给我洗不可,不管陈姨怎么说她洗不干净,我就是不行。陈姨无奈,只好嘱咐迎春给我洗干净点、洗两便后再用清水净脚。看着迎春蹲在地上,替我洗脚,我心里第一次有了异样的感觉,却却实实地说是青春的萌芽刚刚萌动,那年我才十二周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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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迎春和我在一个房间睡觉,但我还是习惯要陈姨哄我睡,陈姨仍然要含着我的脚丫子,我才能入睡。否则我就睡不实,我渐渐的大了,有些懂事了,几次想改掉这个习惯,可是不行。陈姨也崇着我,不愿我受到委屈。现在想一想,也许是陈姨怕我能离开她后,我家不用她了吧。当时,爷爷的单位给她开30元钱,由于要照顾我,我爸爸额外再给她20元,每月在我家能拿到50元的工资,并且吃住还不要钱,后来加上迎春也白吃白住,他们家一下子就多出了三个人的粮食,自然家里人的粮食就够吃了。现在看来钱给的不多,可当时一个学徒工月工资才开17元,照看一个小孩一个月才8元。陈姨的工资比她丈夫挣的都多,并且我家剩余的或者不要的东西,都归了她。陈姨非常需要这份工作,要保住工作就不能失去我对她的依恋,她亲吻着我脚丫子,哄我睡觉这个秘密,至今我的爷爷、爸爸、妈妈也不知道。迎春非常懂事,很孝敬她的妈妈。有时我半夜醒了,要喊陈姨,迎春只要知道了,从来不让我喊,总是问我什么事,如果她能做的,她就会替我做。无论是冷了、热了、渴了,还是睡不着了。如果我说是睡不着了,她就会起来替她妈妈给我亲吻脚丫子,而不让我叫她妈妈起来。她给我亲脚时候,我会提好多要求,指挥着她让她舔得我更舒服一些,我的第一次高潮,就是我的一只脚在她的口中,另一只脚丫子夹着她的脸蛋子时兴奋的。兴奋后,还告诉她,我尿床了,她毕竟比我大一点,给我换下内裤一看,笑了告诉我你成人了,我的脸绯红,那时我上初一。第二天早上一看,迎春的脸蛋子都被我夹青了,陈姨问:“怎么回事?”迎春掩饰着说,我俩闹着玩,不小心让我掐的。陈姨紧着问我:“她掐没掐着你。”我说:“没有。”陈姨这才放心,并转身嘱咐迎春说:“你大,要让负公主,不许你欺负她。我要是看到你惹乎公主,看我怎么收拾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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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那以后,我对迎春也好多了。虽然还不在一起吃饭,当时是因为细粮比较少,我和爷爷一起吃爷爷特供的细粮,刘叔叔、陈姨、迎春一起吃供应粮,菜基本是一样的,最多是我和爷爷的餐桌上多一盘肉或者是鱼什么的。我经常在吃饭时送馒头给迎春吃,房间的饼干、糖果有时也让她吃一点。但是,我也更会享受了,随心所欲地使用着她,当时最愿意玩的游戏,就是我用脚丫子夹着饼干或者糖快,看着迎春用嘴咬或者用舌尖舔着吃。每当我有情绪想那种事的时候,就让她给我舔,我浑身舒服透了,就让她给我按摩捶腿,直到我休息够了解乏了才肯罢休。冬天放学到家后我的脚很凉,就经常让她把我的脚揣到她怀里给我暖脚,我用脚丫子夹她的乳头,玩弄着她的乳房,暖暖的、软软的,真的好好舒服耶。在一次次的捉弄她中,我得到了一次次的快感与满足。如果说以前捉弄她是儿时的顽皮,那么现在捉弄她就明显的带有目的性了。
高中以后,我考上大学,她落榜了。由于考到了外地,爷爷不放心我自己去上学,想让陈姨陪我去,又无法张口说。那时迎春正待业在家,无所事事。陈姨正准备求爷爷给她安排工作,见有这么个机会,当然不肯放过,就又跟爷爷说了,她们从小一起长大,脾气习惯都了解,迎春去是最合适的。怕我不同意,还悄悄地对我说:“我不去,我在家里照顾爷爷,你晚上睡觉时就让迎春给你亲脚丫子,我都和她说好了。”我自然没有意见,陈姨去我的行动多少还会受到一定的限制,而迎春去她绝对不敢干涉我的自由。理所当然地答应了她。就跟着起哄说:“我就让迎春陪我去,别人不要。”无奈之中的爷爷,也只好同意迎春陪我去上学。并给我们在校外租了房子,他老人家亲自送我去,看了后才放心的回去。四年的大学生活开始了,在这四年里,始终是迎春陪伴着我,服伺着我,忍受着我的各种捉弄。继而又认识了同学阿奴,服伺我的人又多了一个,这时的我在他俩的伺候下,明显的更会享受了,也越来越具有强烈的施虐倾向,使我逐渐养成了,只有在虐待他人中,才能获得快感和享受的乐趣。(全篇结束)我的大学金莲公主一、大学伊始在办完新生报道手续后,刘叔叔领着我、爷爷及迎春一起来到了校外我们租住的房子。那是栋老楼房,房主出国了。整套房子刘叔叔全部租下来,共两室一厅,厨房、卫生间齐全,并被刘叔叔雇人粉刷一新,床被褥及炊具,全是新的,虽然此时粮食已经不紧张了,细粮还是限量供应的,并没有敞开供应。爸爸让他在军区后勤处的战友、学生,定期给我们送来了大米、白面。总之一切齐备,只等我入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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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了我的新家一看,基本满意。唯一感到不足的是,没有给我准备一个读书写字的书房,迎春也单独占了一个房间。我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,大发小姐脾气,冲着刘叔叔嚷到我在哪里学习写作业,迎春离我那么远,有事时她知道吗?算了,你们就带她回去吧?我谁也不用,马上给我滚。爷爷听到我的吵闹声后,赶紧过来问怎么回事。刘叔叔解释说:“本来怕影响公主学习,所以我把迎春安排到另一个房间了,公主不高兴了。”爷爷转身搂这我说:“好了,小宝贝,有话好好说,别生气了,生气就不漂亮了。你想怎样安排房间,对刘叔叔说就是了。”我不依不饶地说:“不管。”爷爷一边搂着我一边对刘叔叔说:“照家里的老样子布置,让她俩住一起,迎春的房间安上写字台,好学习写作业。”刘叔叔忙着把迎春的床抬到了我的卧室,把写字台和简易沙发搬到了迎春的房间。刘叔叔知道迎春的苦难日子又要来临,只怕是睡觉也不会安生。我只管坐在床上生气,一句话也不说,谁也不搭理。爷爷的战友、朋友来请爷爷出去吃饭,我也不去。爷爷千哄万哄,无奈答应给我买台电视,我才高兴起来,和他一起出去吃饭了。那时,一般家庭还没有电视,记得我租住的那座楼也不过一、二家有电视的,有无电视看楼上的天线就知道了。第二天,刘叔叔买来了一台黑白的罗马电视,只听爷爷还在埋怨刘叔叔,你到是惹乎她干什么,这个小祖宗还惹得起呀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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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天以后,爷爷和刘叔叔走了,家里只剩下我和迎春。同好们如果是在外地读大学,可能会有感触的。刚上学的前半年是最难熬的,特别想家。娇生惯养的我,又如何受得了呢?常常无缘无故地发火,莫名其妙地掉眼泪。看什么,什么不顺眼,听什么,什么不入耳。说实话,迎春伺候我还是蛮细心的,可以说是无微不至了,别忘了,她才比我大一岁啊。但是,以前迎春虽然也服伺我,但大多数的活还是陈姨干,现在全部的活都由迎春一个人干,又是刚开始,常常弄的手忙脚乱,不是袜子忘了洗,就是鞋没有刷,我就借题发挥,把无名怒火发泄到她身上,惩罚她。忘了洗袜子我就把袜子塞到她嘴里,忘了刷鞋我就把鞋口对准她鼻子嘴,用鞋带系在她头上,让她闻着我的鞋睡觉。
每天放学,她到校门口接我,回到我们租的房子楼下,高兴时我会自己上楼,不高兴时或是楼梯上没有人时,我就会要她背我上楼。她和现在的使女同属于一种类型的人,你只要肯定她为你做事的成绩,她就会无怨无悔。进门后坐到沙发上,任由她为我换鞋,端上水果,倒上水送到我手边,然后去炒菜做饭。那时,我还没有让她跪下服伺我的稽好。此时的我或者看看电视、看看书,或者躺靠在沙发上假寐一会儿。饭菜做好端到我面前后,她会站在我旁边伺候我吃饭,如果是吃鱼之类的菜,她就为我拣鱼刺,如果是肉蛋之类的菜,我会让她蹲在地上给我垫脚,有时把脚放在她肩上,让她给我捶腿,有时我还把脚放在她脸上,全凭我的高兴,好在我从小鞋袜就没有连穿二天的时候,即使是穿了一整天的旅游鞋,脚上也没有很浓的脚味。要是不高兴,或不愿意动弹,不想吃饭,她就会喂我,自小我吃煮鸡蛋,就不吃黄;吃饺子,不吃边。……我不吃或吃剩下的东西,迎春就会拣起来吃了。我记得每次吃饺子迎春只能吃到两三个囫囵饺子,余下吃的全是我不吃的饺子边。伺候我吃完饭后,她会快速地吃下我剩下的残羹菜底。我喜欢一边写作业一边泡脚。也是她每天晚上必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给我准备热水,准备很多,有满满一壶。她会利用我趴在桌上写作业的时候,猫着腰在桌下帮我脱去鞋袜,然后放人半盆热水给我泡脚。她就蹲坐在桌下守着,她隔一会儿往里加人一点热水,隔一会儿又加人一点。她就这样一直保持着水的温度,让我在舒适的热水里泡着。然后给我在水中捏搓着脚丫子,直到壶水全部用完盆水凉了,才将我的双脚擦干,用两手擎起来,揣到自己的怀里给我暖脚,我用脚丫子夹她的乳头,玩弄着她的乳房,暖暖的、软软的,真的好好舒服耶。更多的时候是把我的双脚放到她立起来的膝盖上,默默无语地将脸贴到我的双脚上,任我脚丫子在她脸上夹、掐、扭、拽、划,一声不吭地陪伴着我。待我写完作业,她会替我收拾好第二天的用具。此时,我也有些困倦了,她又该伺候我安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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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睡前通常是要洗个澡的。无论春夏秋冬,就是现在,我洗澡的时候,也就躺在一把木制躺椅上,由她为我洗头、冲洗全身。冬夜,在服伺我进浴室里洗澡前,她会把我的内衣提前拿出来。发现衣服很凉的,她知道这样冰凉的衣服穿在我刚洗过热水澡的身上,我一定不会满意的。她转身灌了一只热水袋,然后就用衣服包着热水袋放在浴室门口。在里面给我洗完澡,替我擦干了身子,她把焐得热乎乎的内衣拿进来。给我一边穿衣一边说:“暖和吗?”此时,我毫不配合,任由她服伺。那种感觉让我兴奋异常,无法用语言描述。舒服的我连抬一下胳膊、勾动一下脚丫子的力气都没有了。娇慵无力懒洋洋地说:“嗯,不错,你想得很周到。”她得到我的称赞,就会高兴起来,微笑着更加殷勤地伺候我。替我穿上拖鞋,搀扶我到卧室的床上躺好,为我做全身按摩。揉肩、捶背、捏腿、推拿、修脚。当我睡意再次来临时,她会和她妈妈一样含着我的脚丫子,一边亲吻着,一边忍受着我脚丫子在她脸上的施虐,她的脸上经常留下青、紫和划痕。如果功课很晚才做完,洗澡就免了。含着我的脚哄我睡觉,是何时都不能免的。我的脚细嫩而光滑,如同白皙的绸缎。当然,我是一定要她用舌头来舔的。光是把我两只脚舔舒服了就得半个钟头,我则一边享受着她温暖的舌头在我的脚趾缝中吸吮、游动,一边倚在床上看电视。直到我睡着后,她为我准备好了明天的早餐后,才能睡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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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清晨,她早早把早点做好,小心翼翼的端进卧室的餐桌上摆好,然后是唤醒我起床过程。她两手轻轻的捶着我的腿,口中喊着:“公主起床。”如果时间已经快来不及了,我还没起来,她就为我洗好毛巾,替我擦洗脸,直至我醒了起来为止,伺候我漱口、吃早餐。待我吃完饭,化装的时候,她会为我穿好袜、鞋。替我拿着上课用的手袋,把我送到学校门口。然后回家吃饭收拾房间,给我洗袜子、内裤、内衣、换鞋垫、刷鞋或擦皮鞋。中午在给我准备好午饭。
天冷的时候,我中午不回去吃饭,她每天中午给我送。保温瓶装不下的菜,她就把菜放在饭盒里,然后就把饭盒一直焐在胸口焐在怀里。她给我送饭去的时候,双手抱在怀里,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,好像那些怀孕的骄傲的母亲。我的同学与她打趣说:唁,你有丁了。她还是笑,一路笑着来到我面前。看着我吃着热腾腾的饭菜,她心里十分快乐,毫无来由的很简单的快乐。有一次我说要不再买一只保温瓶吧,她说花那个钱干什么,我不就是一只保温瓶吗?天天如此,直到我大学毕业。这种服伺像小雨一样无声地滋润着大地,这种服伺总是在最细微处呈现;没有豪言壮语的表自,更没有惊天动地的行动,有的只是最细微处的点点滴滴的真情。二、初识阿奴大一的下学期开始,我陆续收到了好多的情书,火辣辣的语言,让我兴奋,让我惶恐,这些情书中最让我倾心的是阿奴的情书。虽然我自小就任性刁蛮,但我的家庭教育,决不允许我早恋。我说你们可能不相信,上高中时,我还没穿过高跟鞋。上大学第二个月,我才自己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,这也是我至今偏爱高跟鞋的原因。高中时看到同学穿高跟鞋上学,我眼睛都谗红了,爷爷就是不让买,我前文《现实中的我》已经说过,爷爷的一生只穿军装、胶鞋,说高跟鞋那是资本家的小姐、太太们穿的,好孩子是不穿那种鞋的。现在,想起这事来,还是应该感谢爷爷的,如果那时就让我穿高跟鞋,我的脚绝对不会象现在发育的这样周正,这样纤美。在高中读书时,有好多男孩子、同学追求我,我总是冷傲的拒绝他们。说实话,不是不想接受,而是怕家里人而不敢接受。再说,当时陈姨天天接我上下学,为的就是怕我受到男同学的纠缠。现在好了我总算解放了,没有人干涉我的自由了,迎春是不敢管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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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日的黄昏,我从校图书馆出来,开始在走廊东张西望,希望能找到一个胆大陪我的人进去看书,图书馆在一座老楼上,老鼠很多,看书时经常被它吓一跳。可顾盼了很久,竟连个人影也没看到。正垂头丧气的时候,楼下有人大声嚷:“哎,下来呀!”我立刻来了精神,往楼下张望,只见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正朝我傻笑呢。我仔细看看那张脸,嘿,不熟悉,但是见过面!知道是本校的学生“哎呀,你快下来呀!那男生又催促了。这真是“天上掉下个宝哥哥”。我想让他帮忙,便借口开河:“你上来呀!”谁知,那男生抱怨起来:“你磨蹭什么?我弄到了两张‘轻音乐会’的票,你要不要去?”说着,得意地将手中的券朝我扬了扬,两只躲在镜片后面的眼睛笑成了缝儿。哎呀,这等好事我能不凑热闹?我说:“去”就往楼下跑。那男生迫不及待地跑过来,抓起我的手就跑……那男生没拉我跑多远就停了下来,因为他那帮等着看热闹的兄弟此时就在前面亮着嗓子唱:“对面的女孩看过来,看过来,看过来,这里的表演很精彩——”{注:当时唱的是:“阿妹,阿妹,快快办嫁妆,我急得心发慌,今天,今天,你要老实讲,我是否有希望……”现在,为了创作的需要,改用现在的歌,请不要误解。}唱完这几句就没了,一个个朝我傻笑。那男生说:请原谅他们的轻狂,只怪这学校寂静得可怕,他们只好自己来一个“轻音乐会”演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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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,他们是中文系三年级的学生,在学校编一本书,刚才看到孤零零的我在走廊上发呆,就怂恿阿奴把我引来,不管他用何种法子。阿奴见我得知人场券是假的后也不生气,说:“你性格怎么这么好?倒让准备挨骂的我白白紧张了一阵子。”那晚,我和这伙男生玩疯了,一首接一首地唱歌,吹萨克斯、弹吉他、跳劲舞……我坐在校园的草地上,看着这群精力过剩的男孩在月光下尽情地发泄。很快,他们狂野的激情撩动了我,我踢掉高跟鞋,光着脚跳起了印度舞。跳完,他们一个个惊讶不已,惊讶我这个经管系会本专业的女孩舞跳得那么专业。我告诉他们,我十二岁以前曾到少年官和舞蹈学校接受专门的舞蹈训练,那时,我特别迷恋追影灯下那点“唯我独尊”。
阿奴不失时机地邀我共舞,然后轻轻地说:“你实在该拥有一双漂亮的舞鞋啊!”我悄悄地告诉他:“你真该去学表演了。”……夜深了,该散场了。迎春急的到处找我,脸都吓白了。一天,我到学校找阿奴,其他几位师兄都在,却没有看到阿奴,我问阿奴哪里去了,他们一个个阴阳怪气地说:“明知故问啊!”“阿奴都快成你的保镖了!”正说着,阿奴进来了。看到我,他简直有些夸张地叫起来:“哇!你什么时候来的?我怎么没看到你啊……”我忙打断他:“行了,行了。别表演啦!”阿奴立刻与他的兄弟大眼瞪小眼。有一天傍晚,我到学校和阿奴他们玩。宿舍管理员过来喊阿奴接电话,并说是一个女孩打来的。他去接电话了,我就悄悄地走了,可走廊上好像随处都是回音壁似的,阿奴温柔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我的耳朵里。我来到操场上,在清风明月的操场上走了一圈又一圈,明知道自己应该回家了,可还是不想回去。不知过了多久,我忽然发现一棵树下站着一个人,细看竟是阿奴。阿奴朝我走来,我的心怦怦乱跳,好像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被他看得一清二楚似的。我想躲,可躲不开。只听他说:“刚才那是我们班的一个同学。”我含糊地应了一声:“哦。”接下来谁也没话说了。过了很久,阿奴才笑了笑说:“你不会以为我又在表演吧?”这是整个学期阿奴对我最深沉的表示了,而我明白自己刻意回避是因为爱上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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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学期快结束的一天晚上,我回自己租住的房子才一会儿,阿奴就跟了过来。阿奴说:“如果,多个人服伺你能给多少工钱?”我看也没看他,答:“不需要不需要。”“哎,我是认真的。你态度放端正点儿好不好?”我这才看了看他,但看不出他认真在哪里。阿奴接着说:“我有一个让你一边赚钱一边还有人服伺你的机会。你干不干?”我忽地来了精神,说:“为什么不干?我那么傻么?跟钱有仇啊?”“对了,我要的就是你这句话。”说着,指了指学校的方向压低声音说,“那帮小子吃饱了撑的,说我要是真能追到你,他们每人愿出200元作为我俩的恋爱消费。他们三个人,一共600元,每天你就让我在你这里待上一会,我白为你干活也行,给你做奴隶都行,我宁愿亏给你,也不愿输给他们呀。到时你我对半开,要不,四六开也行。你只要好好配合,我的表演你也领教过。君子有言在先,我保证不伤害你。怎么样?”我向阿奴翻了翻白眼,说:“你也真够黑的,赚了人家的钱,还不愿与我来真的。我哪点损你的面子了?”“好啊!真爽!我就怕你不开窍!看来,我们一拍即合,假戏真做了。”啊,假戏真做?”我立刻跳起来。“不不,是真戏假做。不不不,是真戏真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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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奴颠三倒四地说着就来牵我的手,弄得我心里麻麻的。他马上有了回应,说什么我们又不是“第一次亲密接触”了,怕什么?我忽地摆正自己的角色:“走啊,给我穿鞋,我们去学校让他们开开眼界。”阿奴真的跪下给我穿鞋。这是我第一次让一个男人跪在我脚下给我穿鞋,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受,痒痒的,看着跪在我脚下的男人,感觉自己就是伟人,一种与生俱来的享受权利的欲望和雍容高雅气质,被阿奴在不竟意中开发出来。我们以亲昵的样子出现在那帮观众面前时,那三位迅速地把眼睛瞪成了鸡蛋那么大。相互递一个眼神后马上起哄了,说:“真是立竿见影!只是还缺点儿什么。”我明白他们指的是什么,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,有意把声音抬高八度,问:“什么?”他们异口同声:“亲吻。”不管阿奴此时在玩什么,反正我是在玩心跳。我这么顺水推舟和他亲亲热热地站在这儿亮相,当然不纯粹为了演戏。我豁出去了,示威似的扬起脸、微闭眼睛等着,可一秒一秒过去的感觉告诉我:阿奴在犹豫,是我把他推到了尴尬的境地。后来,他终于想通了,象征性地对我蜻蜒点水了一下。我顿生委屈。不过,我立刻把这一尴尬的局面扭转了过来,故意亲昵地附在他的耳边说:“奴隶你是做定了的,不许耍赖。”他只朝我傻笑。
此后,我和阿奴的“真戏真做”一直看不到曙光。暑假一到,我便忙着回家去了。假期很快过去了……。开学两周后的迎新晚会上,我才见到阿奴和他的死党。我跳完芭蕾《天鹅之死》后,他们跑到后台来给我献花,像商量好似的,一人一束,让我足足风光了一把。在阿奴的花里,我没有发现玫瑰。一天放学,迎春接到我后一起往家走,突然,我看到有卖猕猴桃的,就让迎春去给我买,我自己慢慢的向前走,万万没想到,一辆飞驰而过的摩托车撞伤了我。左脚粉碎性骨折。医生说:“今后走路可能有点儿跛。”这话是对司机说的,可我清楚地听到了。这结论简直使我一下子掉进了万丈深渊。我看着绑着石膏僵硬的脚,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天鹅,惟一不同的是天鹅死了,而我还活着;天鹅死了也很美,我却只能赖着活。我不愿再看到任何熟悉的面孔,拒绝所有试图来安慰我的人,常常独自流泪……一天,照顾我的迎春小心翼翼地告诉我,经常到家来的男孩已经来过十几次了,今天在窗外默默地看着熟睡的你两个多小时了也不肯离去,手里拿着精品礼盒。我想了很久才说:“帮我去收下礼物吧。”我心里很想知道他送来的到底是什么。一会儿,迎春捧回一个漂亮的彩盒,我小心地拆开,看了后差点儿没昏死过去。那竟是一双红舞鞋!阿奴怎么能这么残忍,竟给我粉碎性骨折的脚送舞鞋!我气急败坏地要将舞鞋扔向门外,抬头看见阿奴赫然站在门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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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奴已从我的眼睛读到了我的愤怒和质问,走过来说:“我不是要刺激你,只是想告诉你,这双舞鞋是我早就给你准备的,即使你的左脚不能站立了,我只希望你能穿上它,在我的怀里跳舞。”阿奴看我没有任何表情,又说:“上学期,我们打的赌其实是我追你的一个伎俩,他们只是在配合我。看你嘻嘻哈哈的,那么纯真,我岂敢轻易亵读?”没容阿奴说完,我一头扑进了他的怀里。当我重新细看手中的红舞鞋时,发现缀满粉红玫瑰的缎面正闪着美丽圣洁的光泽。我笑了,说:“老天都愤怒了,罚你找个跛脚女孩。”此后的日子里,阿奴天天来医院陪我,他一到医院,就抱着我的伤脚,不停的按摩、活动,为我恢复脚的功能。三个月后,我和阿奴并肩走出医院。我的脚好好的,甚至可以单脚在地上转圈。脚丫子夹住他的脸蛋子照样可以夹出青来。阿奴搬出了学校,住到了我家。他比迎春更细心地伺候着我,当听说我喜欢他象上次那样跪着给我穿鞋时,他二话没说,立即跪下。从此阿奴无论给我做什么事,都是跪着干的,直到现在也没有站起来过。三、女王诞生恋爱中的女孩,是最幸福的,最快乐的,最娇贵的。无论她的要求多么的荒诞,多么的不近情理,他都会毫无怨言地接受,老老实实的照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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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奴住进我家后,就在我学习的房间里支了一个行军床,任性的我常常毫无缘由的虐待他取乐。针扎屁股、钳夹身上的肉、穿着高跟鞋踩阿奴平放在地上的手指、脚趾,让他趴在地上象狗一样地吃饭,吃我脚丫子踩过的东西,吃我吐出来的东西,甚至让他做人椅,骑着他写作业,让他做马,供我骑着玩。他都默默地心甘情愿的去做,从无反抗的意思。这时的我简直就是“旦已”,就是武则天,说一不二,实现了我的帝王、皇室生活梦。据有关资料记载,自二十个世纪以来,大家都知道男人很贱。马索(Masoch)说过这样的一句话:“女人要么是奴隶,要么是暴君,但绝对不是男人的伴侣。”他是十九世纪奥地利一本小说《穿兽皮的维纳斯》的作者,“被虐症”的英文masochism就是以他的姓为字源,而SM里冷酷女王的装扮和行头,也正是他小说里的描述。我当然不愿意做男人的奴隶,我要做暴君。
没听过十九世纪欧洲盛行的“鞭笞之爱”吗?大思想家卢梭最了解那种被女人鞭打的快感了,在《忏悔录》里早已都自我招供。还有十五、十六世纪的“骑士之爱”,那也是一种“精神被虐症”,证明了男人有明显的“被虐本质”。我就要鞭打男人,骑乘男人。自从1967年纽约出现了定期玩SM(虐待——被虐癖)的TES团体后,到了1986年就有了三百名会员;据说绝大多数的男性会员都希望扮演“被虐”角色,而一半以上的女性会员希望扮演“虐待”角色,大家这才发现有被虐倾向的,其实是男人。高贵的女人们,你愿意做男人的奴隶吗?不愿意?那你还等什么?穿上紧身兽皮手执带刺的皮鞭,用长筒皮靴的高跟践踏男人,然后残酷地微笑着看男人匍匐在地上求你继续……。阿奴和迎春为了取悦我,博得我的欢心,都主动地开始跪着服伺我了,供我虐待隐乐。清晨,他俩双双地跪在地上,磕头请我起床,待我醒了迎春给我扶起来后,阿奴就会把我双脚抬到床边,给我套上拖鞋,虽然穿拖鞋并不费劲,但这时的我无论难易,都已经不用我自己动手了。骑着阿奴洗漱,这已经是常事了,甚至连我自己都不感到新奇了,也没有刺激的感觉了。一个捧碗,一个擎著地服伺着我吃完饭后,等我化装的时候给我穿上丝袜,再不厌其烦地按我的着装给我搭配鞋子,直到我满意了为止。从我的脚受伤好了以后,虽然我的脚和以前一样的灵活,但是上下学我再也没有走过路,都是由阿奴背着我走,老师同学都知道我的脚受伤了,也没有人太注意,可能还以为阿奴在做好事呢?这也是阿奴住进来的条件之一。早请安,晚祝福,对我三跪九拜,这是他们必做的功课。见到我双膝跪地,用他们的贱嘴,亲吻我的脚趾,这是他们的礼仪,就象我们见面握手一样平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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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天,刚下第二节课,我突然感到脚很痒,就让一名女生去叫阿奴来。女生找到阿奴说:“金莲叫你,要你现在去我们教室里。要赶快去啊。”说完,女生就回来了。阿奴听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就大步流星来到我的教室。见到我就问:“怎么了,什么事?”我坐在椅子上带着甜甜的笑对阿奴说:“脚痒的厉害,给我解痒。”我坏坏的笑着看着他。阿奴以为我在开玩笑,傻傻的站着就是不动。我的脸上有点挂不住了,脸色一变,“你听到了没有?!”阿奴这才知道我是真的要他替我解痒,我的大声一吼引来周围不少同学的目光,阿奴的表现,让我好失望,很下不来台。阿奴惊讶的望着我,我的目光让他不寒而栗。他慢慢地蹲下,解开我的旅游鞋带,脱下棉袜仔细地查看,在我的指点下,发现脚掌上有个红点,他快速地将嘴靠上去,用力地吸了起来,并用牙齿轻轻的咬了一咬。直到我说:“好了。”他才松口,重新给我穿好袜子,穿上鞋系好鞋带,红着脸低着头急忙跑出了教室,避开了。此后,我的恶作剧还搞过几次,每一次他都能忍让,顺从我。如果说以前的我虐待他人是生理需要,那么这时的我虐待他人就是心理需要,这是一个质的变化,是一个由女人成为女王的变化。我可以没有性生活,但绝对不可以没有施虐的快感。如同阳光、空气一样使我离不开。说起虐待,容易使人理解为是对肉体的一种伤害。其实我一般不采用这种方式,肉体上的虐待也仅限于骑马、跪拜、脚踩、手掐,我更喜欢施以“心灵虐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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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温柔的“心灵虐待”,同样可以征服阿奴他们对我的顺从。冷漠:对他们态度冷漠,表情冷若冰霜,拒绝他们殷勤要求,故意当着他面同其他人亲近;贬低:用自己理想的模式,或者其他人的一点长处,去苛求他,对他的那怕是一点点过错,也要大动肝火,呵斥不己,讥讽挖苦,刻意贬损,侮辱他的人格。支配: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,把他的精神禁锢起来,让他唯我的意志为转移。经过潜移默化的训练,他自然而然地就会接受你家中环境教给他的一切。陈姨教会了迎春,迎春教会了阿奴,阿奴发展了服伺方式,既而教会了使女,使女现在教导着婢女,我想婢女用不了多久,也会和他们一样。还用我亲自动手虐待他们吗?
阿奴就要毕业了,是在校读书的最后一年,他比我大二届。因为在大学时参加了89学潮去了天安门,毕业后要送会农村老家,阿奴不想回去,就要留在我家陪我,当时我分别找了爷爷、爸爸帮助阿奴联系工作,但都被拒绝了,并且不许我同他来往,更不许我同他谈恋爱。其实,他们是想让我嫁给他战友的儿子,一个军校毕业的连级军官。为了拆散我俩,爸爸来了,爷爷也来了,我就是不答应。无奈之中我公开谎称我俩同居了,你们赶阿奴走,我学也不上了,现在就和阿奴回农村,阿奴到哪我到哪。我强硬的反抗,又迎来了胜利,他们妥协了。为了不让我在校时就和阿奴同居,他们把阿奴带到了我的家乡,因为学潮的事情,政府机关阿奴是进不去的,爷爷给阿奴联系到了商业单位,总算是让阿奴在城市里落户了。(全篇结束)三、参加工作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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